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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行政单位转至公安机关时,之前查封扣押

时间:2025-03-12|栏目:太仓刑事律师|
案件转公安机关后,行政单位需解除扣押。依据《行政强制法》,查封、扣押期满,行政机关应及时解除并退还财物,否则可能影响当事人权益,造成损失或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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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解除扣押。具体操作:1.行政单位确认扣押期满;2.依据《行政强制法》制作解除扣押决定书;3.通知当事人领取财物,并办理相关手续;4.如案件特殊,与公安机关协调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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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转交后,常见处理为行政单位解除扣押。选择依据是《行政强制法》规定,扣押期满需及时解除。若案件性质变化,需与公安机关协商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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