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太仓刑事律师

哪些内容是交房标准中必须包括的?

时间:2025-02-22|栏目:太仓刑事律师|
商品房交房标准是:1、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对下列要求进行均验收合格,才可交房:2、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3、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4、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6、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及各方面情况分析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瑞安市看守所地址 嵊泗县看守所地址 临安区看守所电话 金华市看守所电话 龙港律师 桐乡律师 黄山律师 台州椒江法律咨询 台州市律师 台州市路桥区律师 杭州市钱塘区专业刑事律师 建德市专业刑事律师 松阳县刑事律师 杭州市滨江区取保候审律师 宁波市奉化区取保候审律师 丽水市取保候审律师 永嘉县刑事律师咨询 开化县刑事律师咨询 淳安县律师 遂昌县律师网 绍兴上虞刑事律师 九江刑事律师 宁波奉化刑事律师 宁波鄞州刑事律师 常山刑事律师 宁海律师事务所 海盐律师 衢州柯城律师 临海律师 宁波江北交通事故律师